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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支持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开展构网型应用

11月5日,江苏发改委下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拟推进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其中,文件表示,提升省内绿电消纳水平。加快规划建设扬镇直流工程南通~苏州GI过江通道加强工程,应用“嵌入式”直流、“交改直”、移相器等技术,提升北电南送输送能力和电网潮流调节控制能力,支持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开展构网型应用,探索深远海风电柔直接网,加强负荷中心本地电源支撑能力,形成交直流混联、柔性发展、适应性强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高渗透率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适应绿电快速发展需要。到2027年,我省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规模达到约13000万千瓦。

加快推进内蒙古~江苏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鄂尔多斯约800万千瓦光伏、400万千瓦风电等配套电源,确保项目尽快核准、及时开工,力争在2027年底前投运,实现更大规模的绿电输送我省。

对《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4号)中明确的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南通洋口港开发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等10个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通过优化源网荷储整体规划,根据园区附近的海上光伏、风电等建设进度,以绿电就近就地和可溯源为目标,创新规划布局高比例的绿电专变、绿电专线,并支持园区开展交直流配网、新型储能、多能互补、虚拟电厂、智慧调控、风光功率预测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综合运用,于今年12月编制完成《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园区绿电接网消纳规划研究报告》,提高绿电就近就地消纳能力,促进园区出口产品碳足迹及区域内碳排放因子有效降低,形成沿海地区绿色低碳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集聚效应。

加快在苏南应用,每个区市可推荐一个具备绿电高效利用条件的试点园区,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方案研究。依据沿海和苏南试点园区的经验,进而推广到全省各市区,每个市区可推荐一个试点园区,将园区附近的光伏、风电就近接入。到2027年,力争绿电进园区的新增输配消纳能力到10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