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人工智能+”消费新场景。办好“云南村播大赛”,推进直播电商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各类商圈大力发展智慧服务等创新应用场景,推广提效型、陪伴型智能原生应用,开辟智能助理等服务新入口。完善无感支付、智能穿戴等智能消费基础设施,拓展数字化线上消费,强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打造旅居康养、入境消费、赛事演艺、首发经济等标志性消费新场景。(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人工智能+”消费新业态。鼓励商贸企业加强产销对接、精准推送,助力打造“绿色云品”等特色品牌、“云南礼物”等特色商品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产品“万物智联”,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探索跨境电商“保税展示+网购保税”。持续开展智能终端消费品以旧换新“六进”活动。积极发展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等旅游新业态,丰富智能消费产品。拓展文旅产业私域流量消费潜力,实现消费场景支撑在地经济发展动能转化。(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
1.“人工智能+”就业。培育数据标注师、数字内容创作师、数据治理师等数字职业,开辟人工智能系统应用员、智能农业技术员等新兴岗位,扩大新就业群体规模。面向传统行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定制化的人工智能应用能力职业培训。加强人工智能应用于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风险评估,构建就业保障与权益维护体系,降低人工智能对就业转型的冲击,促进劳动力结构平稳转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人工智能+”教育。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入教育治理、教学模式创新与数字素养提升。利用智能技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与教学评估,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探索人机协同的个性化教学新模式。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人工智能现代产业学院,促进人工智能与重点产业领域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全面普及全学段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加强人工智能在国门学校的应用,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人工智能+”医疗。深化人工智能在医疗服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依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健康数据,建立“人工智能+健康画像”模型,形成面向群众疾病风险预测、健康管理等维度的居民健康画像。(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人工智能+”养老。以人工智能赋能养老服务体系升级,聚焦居家、社区、机构、旅居四大场景,构建智慧化、人性化的养老新生态和“一站式”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老年人政务服务、健康管理、失能照护、精神慰藉等方面作用,引入人工智能健康监测、智能护理设备、情感陪护机器人等技术产品,搭配智能家居交互与微环境调节,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积极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省民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
1.“人工智能+”社会治理。深化人工智能在城市运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城乡普惠服务、智慧政务、市场监管等场景应用,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动建设全省社会治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智慧平台、民意反映渠道一体化平台。构建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夯实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数字底座。推广云南省“一表通”系统,推动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推动人工智能在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领域资质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应用。建设“云综治”智能信息系统,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人工智能+”安全治理。重点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边境管控等场景应用。开展地震震前宏微观异常智能监测,打造“人工智能+数字防汛1262”指挥调度系统,深化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提升精准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持续优化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智能化水平,形成可推广的“云南经验”。建设网络空间智能治理平台,提升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效能。(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国安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省国家安全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人工智能+”生态治理。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生态环境风险处置等领域打造天空地立体智能感知“一张网”,打造智能监测和趋势预测等场景应用,提升生态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决策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人工智能+”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以数字信息大通道建设为牵引,深化区域性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着力构建普惠共享、安全可控的开放发展格局。推进以昆明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为核心的高品质低时延国际通信通道建设,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等平台,深化与周边国家在算力服务、数据跨境流动、开源生态与人才交流等领域的务实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省数据局、昆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外汇局云南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人工智能+”支撑能力
(一)培育模型应用生态。依托“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构建“模型开发—测试验证—产业化应用”全链条服务体系。引育人工智能服务商,鼓励开展“人工智能+”咨询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共建人工智能训练中心。省级遴选认定推广一批行业垂类大模型、创新应用典型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省气象局、省金融管理局、云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数据资源供给基础。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系统构建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推进我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在政务、交通、医疗等领域开展数据开放应用试点。支持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开展场内数据合规流通与价值转化。建设一批数据标注基地,培育发展区域特色数据标注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智能算力统筹。以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绿电+算力”产业发展,打造立足省内市场、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化算力产业集聚区。探索建设算力调度平台,提升算电协同水平,推广“算力券”,降低智算使用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应用发展环境。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人工智能软硬件适配优化与场景化应用。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支持企业主导制定行业及地方标准。推动科技企业与传统产业企业协同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及解决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融入开源生态建设。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融入国家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参与开源项目协作。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开源技术应用类实验室,促进开源成果在产业中转化应用。(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培养引进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人工智能前沿领域探索创新。将“人工智能+”列入我省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实施“智汇云南”计划,支持选派人工智能领域国际科技特派员,用好腾冲科学家论坛等平台,深化高校协同与国际合作。鼓励企业运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引才留才,有效吸引并发挥“数字旅居人才”等新型人才作用。(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持续完善我省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系列政策。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省级财政持续加大投入,用好现有基金,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示范应用、重大项目实施。深化政银企合作,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定期组织融资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云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安全能力水平。全面加强模型算法、数据资源与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推动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建设安全检测与服务平台。开展人工智能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加强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数据局、省国家安全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省直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各州(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全力推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